人權素養教具箱

申請辦法

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素養教具箱校園推廣計畫
申請方式

校園推廣計畫採線上申請
凡經國家人權博物館審核通過,將安排教具箱寄送及「人權素養教具箱融入教學」線上或實體共備研習。審核通過完成借用後,需提交教學教學成果紀錄、自行開發教學資源之電子檔,並協助填寫「借用回饋問卷」。

  • 113年度
    第1學期及
    第2學期線上申請

    113年6月1日 至 7 月 30 日線上申請,並上傳 「教學資源授權同意書」
     

  • 進校教學

    清點教具(填寫「借出/歸還檢核表」)
    預計113年8月-9月完成線上或實體共備研習
     

  • 經驗回饋

    清點教具(填寫「借出/歸還檢核表」)
    提交教學成果紀錄及自行開發教具資源
    填寫「借用回饋問卷」

一、計畫宗旨與目的

國家人權博物館(下稱本館)為深化人權教育及傳承歷史記憶,將白色恐怖時期人權空間歷史及記憶轉化為適合不同教學現場應用之行動教具箱。本系列教具箱以見證白色恐怖人權歷史空間為媒介,傳遞人權歷史與知識,引導教師及學習者從政治受難者的生命歷程及經歷的審判流程,了解人性尊嚴及人權價值之可貴,開啟人權議題對話及思辨。本推廣計畫提供人權教育相關單位申請借用,希冀促進教育現場人權及歷史之教學應用。

二、借用申請

(一)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
(二)申請期程:113 年 6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止。受理申請 113 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借用需求,於 113 年 8 月 30 日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方式辦理,申請人須填妥申請借用表。本館將依據申請內容進行審核,經審查核定後,將由本館通知審核結果及協助後續借用事宜。

三、審核機制

(一)收到相關表單後,本館將依申請內容進行審查,審核完畢後於本館官網公告結果,並以E-mail或電話聯繫申請人。若經E-mail通知3次未取得聯繫,本館得取消本次申請。
(二)本計畫申請人提出之課程規劃須符合人權教育推廣之目的,本館將由申請資料評估預期教學效益,並以實際操作人權及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主題課程、偏鄉地區教育單位(教師)為優先。

四、借用時間及數量

(一)借用時間: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每次借用時間最長為一學期。
(二)借用數量:每單位每學期以申請1個教具箱為限。
(三)本計畫為鼓勵教具箱跨科、跨領域之彈性使用,同校/單位1位以上教師可共同申請同款教具箱,如共同申請,請以1位代表人填寫申請借用表,視為1案(表內請填列共同申請教師及預計規劃課程);每學期同校/單位以核定2案為限。

五、借用內容

(一)教具箱介紹請上國家人權博物館官網/數位資源與出版/教育資源/人權學習專區/人權素養教具箱查詢 (https://www.nhrm.gov.tw/w/nhrm/TeachingAidBox)
(二)借用申請內容:

   1. 那些偷藏起來的秘密旅程(適合國小五、六年級)

   2. 巧克力2號店(適合國中)

   3. 行過黑暗之路(適合國中、高中)

   4. 尋人啟事(適合高中)

   5. 穿越時空找回他們的聲音(適合高中)

   6. 新生(適合高中)

六、服務提供範圍

(一)本計畫之申請、借用及歸還服務,皆免收費用。
(二)服務內容及流程:受理申請→申請內容審核→審核結果通知→使用期間確認→教具箱寄送(含教學USB)→人權館舉辦「人權素養教具箱融入教學」線上或實體共備研習,協助老師運用教具箱→老師使用教具箱進行授課→由申請人郵寄歸還教具箱(需含外包裝紙箱),以郵戳為憑,檢據後由本館支付郵寄費用。

七、申請單位應配合事項

(一)申請人須參考各款教具箱所附之教學手冊規劃課程內容,並採用所提供之學習單。學習單內容得依教學需求調整設計。

(二)申請人需於教具箱使用結束後,提供以下內容,俾利本館未來推廣參考:

      1.教學成果紀錄,包含影像紀錄、學生完成之學習單掃描檔等。
      2.自行開發教學資源之電子檔,如調整後學習單、教學簡報等。
      3.填寫「借用回饋」問卷。
      4.若同校1位以上教師共同申請同款教具箱,所有參與教師須於結束後提供上述資料。

(三)於借用期間如有不當使用或故意造成之損壞,以致無法修復,須另負賠償責任(負擔重新製作或購買之費用)。如遇自然損傷情形,應盡速通報本館。

(四)著作財產權授權聲明:有關上述借用本館教具箱期間所產製之教案、學習單、教學簡報等教學資源,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須同意授權本館基於非營利之教育、研究、著述或公益性質推廣目的,得不限時間、地域、次數、非專屬及無償利用。
(五)本館保有修改、變更、暫停本活動的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八、借出與歸還

(一)借出方式:由本館郵寄借出,於核准申請後安排將教具箱(含外包裝紙箱)寄達申請人指定地點。
(二)歸還方式:由申請人郵寄歸,需以本館寄出之教具箱體(含外包裝紙箱),於學期結束後5日內寄還,以郵戳為憑,檢據後由本館支付。
 ( 三 ) 教具箱寄達後,請申請人清點教具箱內物品,填妥內附「借出/歸還檢核表」中「借出狀況」欄位,簽名後E-mail本館。若有不符之狀況請於收件後3天內(不含例假日)與本館聯繫。如未清點確認,若有遺失或損壞,由申請人負損壞或遺失之責任。
 ( 四 ) 歸還教具箱前,申請人需先清點借用教具,填妥「借出/歸還檢核表」中「歸還狀況」欄位,並將該表格放入教具箱內附資料袋。

九、延遲歸還與停權:

(一)如遇特殊理由等無法如期歸還,請E-mail來信說明,並依本館規定辦理續借申請,經本館同意後得免除限制日後借用權益。
(二)如未經本館同意自行延遲歸還,本館將暫停申請人自歸還日起1年內之借用權益,並留存紀錄,納入後續申請審核之參據。
 ( 三 )請妥善保管及使用教具箱。如有非正常操作或惡意毀損導致教具不堪使用或遺失,本館得暫停借用權益,視情形訂定停借之期限,並留存紀錄,納入後續申請審核之參據。

聯絡資訊

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教育組 張小姐
電話:02-22182438 分機607
Email:nhrm282@nhrm.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