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主題行動展

申請辦法

國家人權博物館為推廣人權理念,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申請運用,希冀增進社會大眾認識臺灣歷史及人權議題的媒介。

【申請說明】
  • 申請對象
    國內各級學校(教師)。
  • 申請期程
    113 年6 月 1 日 至 7 月 30 日止。受理申請113學年度上、 下兩學期借用需求,於 113 年 8 月 30 日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 申請方式
    (1) 請填妥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BCKAwW4AbTK76o7p7採線上申請,須提供預定展出空間之照片及簡介)。
    (2) 收到相關表單後,將會依據申請內容受理,經館方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及聯繫後續事宜。
  • 借用時間
    及數量
    (1) 借用時間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原則為 15 天。
    (2) 借用數量:每單位每學期以申請2檔展覽為限。

【申請內容】


  • 1.各展覽介紹與借展清單,請上國家人權博物館官網/數位資源與出版/教育資源/人權學習專區/人權故事行動展查詢 (https://www.nhrm.gov.tw/w/nhrm/ActionExhibition)查詢

  • 2.展覽清單
  •  (1) 言論自由日特展一:噤聲的日常(適合國中以上) 
  •  (2) 臺灣監獄島:白色恐怖時期不義遺址特展(適合高中以上)
  •  (3) 獄外之囚: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女性家屬口述訪談成果展(適合高中以上)
  •  (4) 遲來的愛: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遺書特展(適合高中以上)
  •  (5) 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主題特展—大眾版(適合國中以上)
  •  (6) 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主題特展—兒童版(適合國小)
  •  (7) 山東流亡學生與澎湖 713 事件特展(適合高中以上)
  •  (8) 釋放台灣政治犯—海內外人權救援展(適合高中以上)
  •  (9) 言論自由日特展二:銬!我被抓了?!(適合國中以上)
  •  (10) 言論自由日特展三:戰後電影審查特展(適合國中以上)
  •  (11) 1950年代客家義民中學政治案件特展(適合高中以上) 
  •  (12) 綠島新生訓導處「再叛亂」案的真相與平反特展(適合高中以上)

【審查機制】

1.收到相關表單後,本館將依申請內容進行審查,審核完畢後於本館官網公告結果,並以E-mail或電話連繫申請人寄送時間。若經E-mail通知3次未取得聯繫,本館得取消本次申請。

2.本計畫申請人提出之課程規劃須符合人權教育推廣之目的,本館將由申請資料評估預期教學效益,並以實際操作人權及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主題課程、偏鄉地區教育單位(教師)為優先。

【服務提供範圍】

1. 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

2. 服務內容及流程:受理申請→展覽檔期確認及申請內容審核→審核結果通知→場勘與佈展規劃→現場佈展(含展覽文宣提供)→展件或設備維修→卸展→場地復原。

【展出單位應配合事項】

1. 申請時請務必提供可辨識大小概況之展覽空間照片(可附註空間之基本條件)。展出期間請自行負責場地清潔工作。
2. 完成佈展後,展出單位於展覽期間應妥善保管、維護展件內容(含展板、物件及圖書等)與相關設備器材,如遇毀損或故障情形,應於事情發生日起3日內通報本館盡速處理。
3. 前項如係因展出單位不當使用或故意造成之損壞,以致無法修復,應負賠償責任(負擔重新製作或購買之費用)。
4. 展覽不得為營利性使用,或強制觀眾繳納入場費用。
5. 展出單位如製作文宣或進行活動相關宣傳,須將文化部列為指導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列為(共同)主辦單位;展覽主視覺及標準字由本館提供。
6. 展覽結束後,借展單位須繳交成果資料及填寫意見回饋單供本館參考。
7. 本服務申請審核如有撞期,以偏鄉或弱勢團體優先。
8. 本館保有修改、變更、暫停本活動的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聯絡資訊

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教育組 張小姐
電話:02-22182438 分機607
Email:nhrm282@nhrm.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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