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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 2021 | 綜合公告
國家人權博物館110年度暑期實習計畫開始受理,即日起至6月15日止。

一、實習申請時間:自本館公告日起至6月15日止。

二、實習期間:以在暑假期間進行為原則,實習學生實習時數不得少於150小時。

三、實習名額:單月2人為限。

四、實習課程內容:詳「110年度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實習課程內容」。

五、是否提供住宿:不提供住宿。

六、申請文件:依「國家人權博物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規定,實習申請應填具填具「國家人權博物館學生實習申請表」(詳作業要點附件),並具備下列文件:
(一)就讀學校(含系所)之公函或推薦函。
(二)實習計畫(含個人簡歷、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預期成果等)。
(三)如為外國人士需提供中文能力證明乙份。

七、申請辦法:
【紙本】郵寄至「國家人權博物館」綜合規劃組(地址:23150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請註明為實習生申請)

八、申請結果公佈:學生實習經資格審查符合者,由本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進行書面審查,俟審查完竣後,6月30日前於本館官網公佈名單。

九、相關附件:「國家人權博物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10年度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實習課程內容」、「110年度國家人權博物館實習生申請說明」

十、洽詢電話:(02)2218-2438轉369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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