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應用須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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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服務
1.至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
2.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送交本館行政室提出申請。
3.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30日內)。
4.核准應用檔案,攜帶本館審核通知書並繳交身分證明文件。
5.至本館檔案應用處所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6.原件交還點收並領回身分證明文件。
7.繳交費用,並開立收據交付申請人(收費標準參閱: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檔案應用服務電話:02-2218-2438分機508
檔案應用場所:
國家人權博物館 行政中心第三會議室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