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核定補助名單
114年度提出並符合資格之申請單位共計101案(縣市政府3案、學校1案、民間團體68案、個人29案)。本館核定補助學校1案、個人13案,共計補助14案,總核定金額為新臺幣166萬6,000元。(未包含地方政府之核定補助金額,該補助金額俟補助地方政府預算之政策確認後再行公告。)
民間團體補助案:考量114年本館「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遭立法院刪列新臺幣3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爰暫緩審理,俟向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動支後,再行審理。
核定補助結果依序詳列如下:
114年度本館核定補助之學校/計畫/金額如下:
1. 核予補助「國立中正大學:114年臺灣人權學刊計畫」,新臺幣30萬元整。
114年度本館核定補助之個人/計畫/金額如下:
1.核予補助「王靜嫺:蘭嶼不義遺址歷史調查暨人權走讀工作坊計畫」,新臺幣11萬元整;
2. 核予補助「劉吉雄:《戰前臺共創黨書記長林木順失蹤五講》樣書出版暨發表會」,新臺幣7萬元整;
3. 核予補助「黃建圖:龜山再朝日:龜山島戒嚴時期遷村事件人權歷史調查暨影像紀錄計畫」,新臺幣11萬元整;
4. 核予補助「李意婕:記憶途徑創作計畫-第二期」,新臺幣7萬3,000元整;
5. 核予補助「陳柏誠:餘白間的未竟之夢——成大白恐系列活動計畫」,新臺幣4萬5,000元整;
6. 核予補助「熊君君:《人權繪本的小島》Podcast節目製作暨兒童人權推廣計畫」,新臺幣9萬元整;
7. 核予補助「高金郎:回憶錄出版計畫」,新臺幣20萬元整;
8. 核予補助「李宛澍:【山上的醬油工廠】繪本創作計畫」,新臺幣3萬4,000元整;
9. 核予補助「袁志君:閻啟明先生個人生命史整理、撰稿、出版計畫」,新臺幣20萬元整;
10. 核予補助「陳琬婷:政治創傷的尋覓與療癒——《我記得》繪本出版推廣計畫」,新臺幣7萬元整;
11. 核予補助「陳虹瑾:【在所有不起訴之間:當性暴力倖存者面臨法律戰,我們可以怎麼做?】聲音內容計畫」,新臺幣5萬4,000元整;
12. 核予補助「呂昱(呂建興):《我的青春在警總「仁愛樓」》 憶述創作撰寫計畫」,新臺幣20萬元整;
13. 核予補助「邱安忱:「夜星」 創作計畫」,新臺幣11萬元整;
評審委員(依單位姓氏筆劃排列):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 洪世芳
國家人權博物館副館長 陳淑滿
國家人權博物館組長 黃龍興
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前輩 陳欽生
牯嶺街小劇場館長 姚立群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歷史研究所教授 李福鐘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兼任師資) 曾文珍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戲劇顧問 耿一偉
本案評審委員係依「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