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上申請期間:114年2月14日9時(GMT+8)開放,截止時間為(線上申請系統關閉)114年3月14日23時59分(GMT+8),受理114年辦理之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一)直轄巿及縣(巿)政府。
(二)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組織、學術研究機構。
(三)國內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大專校院。
(四)個人(自然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已取得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人士。
三、補助類別:
(一)不義遺址場域保存維護:建立不義遺址相關紀念物、紀念碑、標示系統、解說牌,及周邊環境整理(如空間修繕)等。
(二)不義遺址研究調查、出版或應用計畫。
(三)不義遺址活化與人權教育推廣:展覽、演出、教育推廣活動、人才培育、國際交流等。
四、補助款用途:本要點補助經費包含資本門及經常門,受補助者辦理與前點補助類別相關計畫所需之空間軟硬體規劃,與硬體改善提升等資本門經費支出,及辦理不義遺址研究調查、資料蒐集、教育推廣活動所需之經常門經費支出。經核定之資本門經費不得流用至經常門。不補助項目為經常門之行政管理費、人事費及辦公室庶務性設備費等基本營運費、餐敘(餐盒不在此限)、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五、自本館書面通知同意補助計畫之日起至當年度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以單一年度執行完畢為原則。若計畫因故無法於計畫年度執行完畢,應於計畫執行期程結束二個月前向本館申請調整計畫,經本館核准後始能展延。
六、申請方式: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申請者應於本館公告之申請期間內,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本館補助專區:https://www.nhrm.gov.tw/w/nhrm/Subsidy
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
承辦人:王小姐
電 話:(02)2218-2438 分機611
附件下載:1.計畫申請表2.提案計畫書參考格式3.結案成果報告書(地方政府使用)4.結案成果報告書(非地方政府使用)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6.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個人申請者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