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約聘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預估缺)
三、性別:不拘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公共行政、政治學、社會政策、企業管理及社會學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熟悉Office各項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熟悉公務機關體系運作者,富有責任感,具備整合統籌及專案管理獨立處理能力。工作積極進取,認真負責、富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抗壓性高及具備良好人際溝通能力者。
(四)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法制作業。
(二)辦理內部稽核作業。
(三)辦理政治受難者暨家屬關懷服務業務。
(四)辦理內部稽核作業。
(五)辦理小額採購作業。
(六)辦理人事、主計及宿舍管理作業窗口。
(七)辦理綜合管考業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綜合規劃組)
七、聯絡方式:
(一)應繳表件:
1、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並請於115年6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綜合規劃組何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組組員職務代理人〉電話:02-22182438轉502。
(二)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恕不通知。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支給報酬: 聘用六等280薪點 (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五)聘用時間: 本職缺係本館正式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6年9月24日止,並依現職人員實際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六) 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館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