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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9, 2024 | 綜合公告
本館展示教育組助理員徵才
一、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職稱:助理員
三、職系:文教行政
四、名額:正取1名 
五、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教育組)
六、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有委任第3職等以上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並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有辦理獎補助經驗、規劃執行教育推廣活動相關經驗,具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七、工作項目:  
(一)獎補助業務。
(二)教育推廣活動。
(三)藝文採購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八、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3年4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袋上信封上註記「應徵展示教育組文教行政職系助理員」。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非現職人員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02)2218-2438分機603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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