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助理編審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歷史學、社會學、政治學、文化資產、博物館學等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具教育推廣活動經驗,或具人權議題與白色恐怖歷史工作經驗者尤佳。
3. 有團隊合作精神、積極主動解決問題能力者。
工作項目:
1. 策辦人權議題及白色恐怖歷史展覽及規劃執行教育推廣活動。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教育組)
聯絡方式:
(一)應繳書面表件:
1、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下載,需親自簽名。
2、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文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5、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並請於112年8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展示教育組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展示教育組聘用助理編審,電話:02-22182438轉603。
(二) 應繳電子表件:
1、請至本館網站https://www.nhrm.gov.tw/選擇:首頁/最新消息/綜合公告「本館展示教育組聘用助理編審徵才」下載「基本資料表」。
2、將(一)各項書面表件掃描為一份完整PDF檔。
3、將上述1、2項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nhrm192@nhrm.gov.tw。
(三) 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支給報酬:聘用七等328薪點 (月薪約新台幣42,541元)
(六)聘用時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每年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日)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館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