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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紀念碑

2015年設立的「人權紀念碑」,與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2007年設置的入口意象相連而生,2024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因應人權及轉型正義發展,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總結報告「政治案件當事人」名單為基礎,查考比對檔案史料、更新刻錄名單,進行紀念碑整修,碑體上面刻有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政府為了鞏固威權統治、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導致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名譽受侵害者。
紀念碑刻錄之受難者包含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回復受損權利或平復者;也包含國家人權博物館已取得相關佐證資料之政治案件受難者等。,並依《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紀念碑錄名作業要點》,經審查會審認通過後刻錄,名單後續將依調查研究持續增補。以此紀念碑,致敬所有已知及未知的威權統治時期政治受難者。

錄名紀念碑 圖1
錄名紀念碑 圖2
錄名紀念碑 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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