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主動或被動,統治者承認反對運動力量的存在,並且願意與它競爭,乃是一個政治體系走向民主化的門檻。或者用陳獨秀的話說:反對黨的存在是民主政治的生死關頭!
因而就台灣的民主化而言,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的誕生實為至關重要的關鍵。黨禁的開放、戒嚴的解除等一連串民主化的過程,曾有學者歸因於「蔣經國扮演著推動者和設計師的角色」,但是,同樣由蔣經國執政,為什麼國民黨政權在1979年對美麗島事件採取嚴厲壓制,可是在1986年卻加以容忍?學者吳乃德認為,「圓滿地回答了這個問題就等於解釋了台灣民主化。」吳氏其實已相當程度回答了這個問題:美麗島事件的鎮壓以後,政治犯成為台灣社會的英雄,其家屬和辯護律師受到高度的同情和熱烈的支持;民眾對反對者的支持應該是讓蔣經國認識到「時代在變」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反對運動人士「置確定來臨的處罰於不顧」,參與高危險性的運動,除了是對價值理念的獻身(commitment)以外,很難有其他解釋。換句話說,由於美麗島事件(包括軍法大審)對台灣社會的衝擊,儘管八○年代初期仍不斷發生張春男、劉峰松、盧修一等政治案以及陳文成命案,美麗島受刑人的家屬和辯護律師參加選舉卻高票當選,顯示民眾以選票平反了此一事件,顯示當局的鎮壓「無效」,所以面臨1986年民進黨宣布成立的時刻,當局為免付出難以預估的代價,才選擇容忍、開放的對策。
研究政治案件需要根據檔案與口述史料,會遇到官方說法與受刑人說法歧異的取捨問題,尤其像美麗島案這麼高度政治性的案件,明知偵訊筆錄或自白書有問題卻不能不參考。當事人之一的姚嘉文在2000年回顧經過時曾經這樣描述:
台灣民主運動終極目標當然是台灣獨立建國,但除了「加入聯合國」的主張外,我們黨外時期沒有直接提出台灣獨立建國的主張。在審判中我們不能明言主張台灣獨立,但也不能在公開審判庭否認或反對台灣獨立。……在當時國民黨一貫宣傳用的政治邏輯上,(偵訊筆錄)已足以構成「叛亂」的犯罪要件,……我們很難接受,但我們不能只是否認那些筆錄。我們否認那構成「叛亂」,卻不能否認我們有過筆錄,也不能簡單地宣稱因身受刑求才簽下筆錄。
使用資料的困難由此可見一斑。其次,除了姚嘉文,呂秀蓮本人針對美麗島事件已經寫了614頁的書,施明德、周平德等人也分別有自撰或訪錄的出版品可以參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施明德主持的「新台灣研究文教基金會」,與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合作,從1996年迄1999年訪問了95個對象,然後從六百多萬字的逐字稿中,濃縮成六十萬字的《珍藏美麗島-台灣民主歷程真紀錄》套書,已由時報文化公司出版,堪稱一次大規模的田野調查。不過該基金會的編輯小組也知道,「由於記憶的誤差、回憶的重構,常常與可供佐證的史料產生歧異與拉鋸」,所以口述記錄只能定位為「歷史研究之前置工作」。如今,由於檔案法通過以及政黨輪替之後的鬆綁氣氛,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今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所轄的檔案管理局,已經在2003年2月28日首度舉辦「美麗島事件檔案展」,就四千多件訪查到的檔案挑選已經解密且較具代表性的「百件檔案」予以展示,不但具有深刻的社會教育意義,而且標示著美麗島事件的真相進一步顯露、其學術研究已更為可能。
本文利用事件當時的報紙雜誌、事後當事人的口述記錄或自撰的文字、政府公布的檔案以及近幾年的相關研究成果,擬對美麗島事件的背景、經過、影響作描述與分析,力求精確客觀,希望對台灣民主發展過程中的此一關鍵事件,有更清楚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