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電影獎獎勵作業要點(pdf)
檔案大小: 143kb
為鼓勵創作者透過電影探討人權議題,促進社會對人權價值之理解與對話,本館特辦理「人權電影獎」,期發掘並肯定具有人權精神、藝術價值及社會影響力之優秀影像作品。
三、受獎影片之出品單位應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司、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獨資或合夥事業等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受獎影片導演須年滿十八歲,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居留證明。
四、影片類型:表現形式不拘,包括但不限於劇情、紀錄、動畫、短片等獨立影像作品(不含音樂錄影帶、廣告及劇集作品)。
五、創作主題:與人權議題相關,包含但不限於白色恐怖、轉型正義、性別平權、環境人權。
六、受獎影片完成日期:114年1月1日以後攝製完成,且未曾以任何版本受頒人權電影獎。
提名文件請郵寄至:242028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10巷20號12樓(青釀藝造有限公司收),並請於信封註明「人權電影獎提名書」;電子檔請寄送至:2026tihrffinfo@gmail.com
詳細辦理辦法,請參閱獎勵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