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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1, 2022 | 新聞專區 綜合公告
翻閱人權,歷史追尋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公正廉明前、第一法庭旁圍牆舊大門」老照片徵集活動
  • 活動緣起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原為「新店二十張景美軍事看守所」,位於秀朗橋南側,戒嚴時期為軍事、政治、治安案件之審訊、羈押的場所,在台灣人民爭取人權發展的歷史中,具有特殊意義。隨著時代更迭,園區建築物經過改建、增修建而有不同的歷史痕跡,為保存時代記憶,還原歷史場景,透過老照片徵集活動,希冀將珍藏的時代記憶重新呈現,完整保存與展示。

 

  • 主題內容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於1949年至1992年設立,原隸屬於臺灣保安司令部,1958年整編改組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初期設於今臺北市青島東路3號(現為喜來登大飯店的周遭街廓),於1968年遷入今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復興路131號(舊址為臺北縣新店鎮二十張路,新店秀朗橋旁,現為「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暨「國家人權博物館」)。為區別於青島東路舊址,新址位於新店與臺北市景美交界處,故另稱「景美看守所」,為警備總部轄下軍法處用地。

軍法處時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大門位於第一法庭旁圍牆位置,經過大門後會看到公正廉明大字,惟於1987年經秀朗橋拓寬工程,原有大門拆除改建而成為圍牆,凡符合當時軍法處時期舊大門相關位置的老照片皆可,並以故事性的照片記憶敘事,帶出當時的歷史脈絡軌跡,作為後續復原白色恐怖時期入口的參考依據。

 

                 (航照圖來源為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

 

        老照片範圍包含: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大門(如上圖紅圈部分)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大門周邊樣貌
 

 

  • 徵集辦法
  1. 參加對象不限,凡對於主題有相關照片及記憶的民眾皆可以老照片形式參加。
  2. 提供之照片須為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若有侵權之嫌,將取消提供資格。
  • 作品需求:
  1. 老照片範圍包含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大門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大門周邊樣貌

  1. 需具有黑白、彩色實體照片原件,尺吋不拘,經本館審核並掃描成電子檔後,正本退還提供者。
  2. 照片須附 50字以內說明 (人事時地物之敘述),並註明著作權人。
  3. 照片檔案大小至少需1MB以上。
  4. 所提供之照片不得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商標權,如有違反相關侵權情事,由提供者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 收件方式:
  • 以線上表單上傳:

填寫完google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NbgFKD5dNptYhFst5(表單報名連結)並上傳照片,即可完成報名流程。

  • 以實體照片投件

下載徵集辦法及報名表請至國家人權博物館官網或臉書粉絲專頁下載,將填妥之報名相關文件【附件1報名表】【實體老照片】【掛號回郵信封】於截止收件期限日(111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寄(送)達方式送本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景美中心 收,並於信封封面加註「『公正廉明前、第一法庭旁圍牆舊大門』老照片徵集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予受理。

 

 

  • 獎項:
    • 經本館審核評選後,取前三名及佳作作品5名,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專業稿件最高上限一張4,060元之圖片使用費給予照片提供者,,提供者應授權本館於非營利之情形下,不限時間、地域、次數、非專屬、無償利用之公開播送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及編輯權。
    • 前三名入選作品加贈本館精美文創商品或本館出版品,第一名贈送約市值2,000元商品、第二名贈送約市值1,500元商品、第三名贈送約市值1,000元商品,獲選者可自行依館方現有商品或出版品挑選。
  • 翻閱人權,歷史追尋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公正廉明前、第一法庭旁圍牆舊大門」老照片徵集活動
    航照圖來源為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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