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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7, 2021 | 綜合公告
110年度「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核定補助名單

110年度本館核定補助之縣市政府/計畫/金額如下:

核予補助「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石碇區鹿窟事件地方故事採集,新臺幣17萬7,000元整(跨年度計畫)

核予補助「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轄內白色恐怖時期人權歷史場址互動體驗推廣活動委託案,新臺幣100萬元整(跨年度計畫)

核予補助「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不義遺址推廣活化計畫,新臺幣96萬元整

核予補助「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0年臺南地區不義遺址(人權歷史場址)調查與推廣展示計畫,新臺幣210萬元整(跨年度計畫)

 

 

評審委員(依姓氏筆劃排列):

國家人權博物館 陳委員俊宏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 陳委員翠蓮

國家人權博物館 張委員嬋娟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楊委員翠

臺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 蔡委員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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