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補助結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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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本館核定補助之縣市政府/計畫/金額如下:
核予補助「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石碇區鹿窟事件地方故事採集,新臺幣17萬7,000元整(跨年度計畫)
核予補助「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轄內白色恐怖時期人權歷史場址互動體驗推廣活動委託案,新臺幣100萬元整(跨年度計畫)
核予補助「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不義遺址推廣活化計畫,新臺幣96萬元整
核予補助「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0年臺南地區不義遺址(人權歷史場址)調查與推廣展示計畫,新臺幣210萬元整(跨年度計畫)
評審委員(依姓氏筆劃排列):
國家人權博物館 陳委員俊宏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 陳委員翠蓮
國家人權博物館 張委員嬋娟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楊委員翠
臺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 蔡委員寬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