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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園區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旺季】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週一至週日09:00-17:00
【淡季】每年10月1日至隔年4月30日,週二至週日09:00-17:00
    週一休園,如遇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均正常開園。
    
    除夕、春節初一及初二休園。

入園須知

一、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以下簡稱本園區 )為加強園區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園區展覽物品及相關設施,特訂定本須知。

二、進入本園區,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打赤腳或赤膊、赤身露體、著泳裝、浮潛裝者、隨意躺臥、賭博、喧鬧、滋事、製造噪音或其他行為不檢,妨害公共安寧或秩序之行為。
(二) 吸菸、酗酒、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
(三) 隨地吐痰、便溺、隨意丟棄果皮、紙屑、菸蒂、寵物排泄物、其他廢棄物等汙染環境。
(四) 擅自於雕塑或藝術作品上攀爬、塗鴉、吊掛、毀損。
(五) 擅自於園區內設施或樹木上塗寫、書刻、張貼、攀折花木、損壞草坪、偷竊花木或破壞景觀及設施。
(六) 溜冰、溜直排輪、滑板、球類、空拍機或其他活動,影響或危及園區活動民眾安全行為。
(七) 使用蠟燭、瓦斯爐、炭爐、等生火行為、烹煮(烤)食物、燃放鞭炮、放風箏、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八) 擅自於人權紀念碑花崗石牆、木柵護欄上方攀爬、拍照、嬉戲。
(九) 於園區內游泳、淋浴、洗滌、從事其他水上活動或汙染毒害水質。
(十) 未經許可進行集會、演說、展覽、表演、比賽、露宿、攝錄商業用廣告、問卷調查或其他活動。
(十一) 於室內展示空間飲食、破壞展品、追逐等影響其他參訪民眾參觀權益之行為。
(十二) 於園區休園後仍逗留園區。
(十三) 為維護遊客安全、遊園品質,園區內車輛未依規定停車。
(十四) 不依規定或正常之方法使用各項設施或設置影響本園區公共通行之設施。
(十五) 遊客不得破壞或改變園區原有狀態,本園區內之任何資源未經核准不得攜出。
(十六) 本園區內未經許可擅接水電。
(十七) 其他經本館認定有礙管理之行為。

三、違反前點各款規定,不聽制止或離園者,報請警察或其他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四、損壞園區花木、展覽品或設施,本館得提出刑事毀損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五、攜帶寵物進入園區,應將寵物置於寵物車(箱),寵物車(箱)應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露出之虞,寵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惟警犬、導盲犬,不在此限。

六、本館於舉辦重大活動、水電消防等公用設備檢修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變發生時,得停止開放部分或全部園區及設施。

無障礙設施

無障礙廁所位於人權紀念公園、綠洲山莊、中正堂模型館,性別友善廁所位於禮堂,哺乳室則設置於綠洲山莊內。

博物館商店

販售本館文創商品及白色恐怖相關出版品,店內設有內閱區,遊客可於此購買商品及閱覽書籍。

 

 

博物館商店外觀
博物館商店一隅1
博物館商店一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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