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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8, 2024 | 綜合公告
本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聘用副編審徵才
本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聘用副編審徵才

職稱:聘用副編審
名額:1(預估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
公告期間:113年3月28日至113年4月8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為歷史、法律、社會學、政治學、行政學、博物館、檔案學、文化資產、建築與城鄉、哲學等相關學系所畢業或對威權時期相關歷史熟稔者尤佳。
3.文字表達能力佳及熟悉電腦操作者。
4.有團隊合作精神、積極主動解決問題能力者。

工作項目:
1.推動威權統治時期檔案史料之研究,以釐清威權時期相關機構之沿革、職掌以及各領域所受到的影響。
2.辦理政治受難者及相關人士證言及口述歷史紀錄蒐集或影像拍攝計畫。
3.辦理政治人權檔案史料及文物之數位化及推廣應用、出版計畫。
4.辦理不義遺址潛力點之調查分析及研究。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

聯絡方式:
(一)應繳表件:
1、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文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並請於113年4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崔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聘用副編審〉電話:02-22182438分機709。
(二)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支給報酬: 聘用八等376薪點 (月薪約新台幣50,760元)
(五)聘用時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六) 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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