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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館記事 壹、已完成重要事項
一、 工作計畫:本處依據說帖之意旨及參採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之意見,以目標管理方式完成本處九十一、九十二年度之工作計畫及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中長程計畫。
二、 組織:
(一)本處暫行組織規程業經 總統府秘書長於九十一年七月九日總統府秘書長華總人一字第O九一一OO四五六七O號令訂定發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總統府秘書長華總人一字第O九一一OO四八三七O號令增訂第二條之一、修正第二條條文,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考試院考台組貳一字第O九一OOO九七五一號函同意修正備查,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府秘書長華總人一字第O九二OOOOO七三O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至第六條條文及其編製表。
(二)本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於九十二年三月廿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備查中。
(三)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暨本館組織法草案於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由總統府函行政院轉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三、 經費:大十一年度下半年經費由總統府動用第二預備金二千二百五十萬元支應。九十二年度預算編列一億五千萬元。
四、 召開諮詢會議:為廣納各界意見,本處迄今已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召開企劃組、研究組及行政組諮詢會議二十五場次,參與人員共計九十人。
五、 展場主題館:設「憲法人權與國際人權」、「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教育文化與勞動權利」、「原住民族人權」等五個展示主題館。
六、 進用人員:截至目前已進用人員有行政組組長一名,專員二名。其餘人員由總統府派人支援。
七、 辦理委託研究:
(一)九十一年度:
1.委託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張君勱學會、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台灣法學會等分別完成「權利宣言、憲法及條約中的人權」、「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教育文化勞動權」、「原住民族人權」五主題館規劃研究報告。
2.委託張君邁學會完成「戰後台灣人權史」十五萬字文字稿。
3.委託沈袓海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完成本館工程先期規劃暨建築規範設計研究。
4.完成五O至七O年代受難者七人錄製「人權證言影像紀錄」、六位受難者口述史料「人權奮鬥證言文字記錄」。
(二)九十二年度: 完成專家學者規劃研究「憲法人權與國際人權」、「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教育文化與勞動權利」、「原住民族人權」等五個展示主題腳本與文物徵集案。
八、辦理館徽選活動:本次參與徵選作品計有一百九十八件,經過初選、複選及電腦票選後選出第一至三名,其中第一名經選定為本館館徽。
九、資訊業務:
(一)完成本處辦公室基礎網路及電腦網路建置。
(二)經獲總統府同意移轉絡之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及人事薪資管理系統。
(三)完成圖書館自動化典藏系統,包括圖書編目、流通、網際網路及整合查詢、數位典藏系統模組。
十、其他:
(一)九十一年度: 1.總統府人權紀念館設置推動委員暨本處主住等相關人員赴日本考察人權相關博物館。
2.選定原國立教育資料館為本館館址(台北市南海路四十三號),配合該館遷館時程,本處進駐辦公。
3. 委託鼎昌土木技師事務所完成本館建物安全結構鑑定。
4.完成本處十萬元以上之採購案計十六案。
(二)九十二年度:
1.完成本館建築整修暨展示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專案管理)。
2.完成五大主題館展示腳本及文物微集專題研究委託案。
3.完成人權研究圖書室、典藏室設置及典藏品管理計畫之研擬。
貳、進行中工作事項
一、本館建築整修暨展示新建工程。
二、辦理人權國際學術研討會。
三、辦理展示文物徽集及典藏工作。
參、九十二年預定完成工作
一、口述歷史文案及影像記錄委託製作案。
二、規劃辦理國內外相關博物館參訪計畫。
三、「人權奮鬥證言」口述歷史及「戰後台灣人權史」出版案。
四、本館志工召募、培訓及工作分發。
五、研擬本館營運及推廣諮詢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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