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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博物館

租借說明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基準表(單位/新臺幣)

使用空間 場地面積
場地使用費
平方公尺(m2
兵舍E
一三八
每天新臺幣五百元整
(每週新臺幣二千元整)
中正堂
三九一
每天新臺幣一千元整
(每週新臺幣四千元整)
音樂排練教室
一樓
二九七點九
每天新臺幣四百元整
(每週新臺幣一千六百元整)
二樓
二九七點九
白鴿廣場
四一五
每天新臺幣一千八百元整
(每週新臺幣七千二百元整)
附加說明:
(一)電力使用收費:活動空間如有空調設備,空調使用費視使用單位實際使用情況,由雙方
代表於進場時,即進行抄錄、簽章使用前電表數,使用完後再由雙方依電表上度數抄錄
並簽章,各電費款項依實際核算使用度數為根據收取,每度電費新臺幣五元。
 
(二)為鼓勵藝文團體使用場地,並增加場地使用效率,每週申請使用四日以上得以一週計費,
但按週計費之申請者應確實利用場地,期間若有完整未用時段,應於簽約時告知,由本
單位開放供其他單位申請使用。若經查核有申報不實情形者,將列為日後審查依據。另需依各場地空間規定繳納保證金,保證金於確認歸還物品並復原場地無誤後,無息退還。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要點」辦理。

 

園區場地申請洽詢方式
連絡人 : 張先生
連絡電話: 02-22182438#212
洽詢時間: 上午9:00~下午17:00